淺論台灣社會保險

世代不公:隨收隨付制導致年輕人補貼老年人的情形越來越嚴重

隨收隨付制(Pay as you go):透過再分配及世代間移轉,進行財務資源的再分配與財務責任的轉嫁。簡單來說,我們繳的保險費,是付給目前正要、或已經退休的老人;等到我們退休時,就換下一代繳錢養我們。台灣的社會保險只有勞退採取個人帳戶制。

現實狀況:越來越少的工作人口,要養越來越多的退休人口。

台灣歷年新生兒人數 - B出生及死亡 -> 01出生數及粗出生率(按登記)(36)

民國70年:415,808 / 民國80年:320,384
民國90年:257,866 / 民國100年:198,348

現在平均7位年輕人養1位老人,20年後會變成2.5位年輕人養1位老人。

這造成甚麼問題?越早退休越爽,越晚退休越痛苦。

參加年金保險制度的被保險人,在到達一定年齡退休時,其所領受的老年年金額均超過所繳保險費及其孳息收益的合計額,但羊毛出在羊身上,這些多領的錢都要由越來越少的年輕人來支應。

解決方法:

a. 減少世代補貼:提高保險費率、降低所得替代率、延後退休年齡,藉著累積大量的浮存金以減輕下一代的負擔。

b. 提高累進稅率:讓有錢人補貼窮人。

c. 改變補助方式:以非金錢的方式維持退休者的生活水準,如社工照顧、安養中心等。

族群不公:軍公教保險制度設計不良,卻要全民買單

因為新制已經納入永續概念,虧損靠提高費率挹注,因此這邊主要是提舊制的問題:

a. 優惠存款和現行利率利差驚人:

近年的定存利息只有1-2%。但目前軍公教18%優存戶超過51萬人,優惠全額4503億,利息801億,預計104至105年優存戶數會達到最高峰。此外還有公股銀行員工13%優存,國庫要補貼39億元,這個數字每年還會持續增加。

b. 軍公教保險提撥率不足:

當初保險費率並未依照收支平衡原則訂定,施行費率均低於實際費率,政府僅立法規定虧損由財政部審核撥補。早年提撥率8%,目前12%,公教人員預定修正至15%,軍人預定修法至18%。但政府自行精算,即使是新制,若要維持目前所得替代率,費率需要提高至40%,這部分比較偏向世代不公,即新進公務員要養屆退公務人員。

c. 軍公教工作年數更短,領退休金年數更久:

國人平均年齡79歲。目前勞工法定可全額領退休金年齡:60歲,逐年提高,115年為65歲。
軍公教可全領退休金資格:任職25年、年滿50歲,修法後任職30年、年滿55歲。
這導致軍公教平均退休年齡為:公務人員55歲、教師53歲、軍人43歲。

現行制度下,一名五十歲到五十五歲退休的公務員或教師,可領到的老年給付少則2000萬、多則超過3000萬元。

上面幾個現象都造成軍公教保險繳得少領得多,現在是7個年輕人養1個老人,但卻是數十人繳稅去養一個退休公務員。

解決方法:

a. 同勞保:

減少世代補貼、提高累進稅率、改變補助方式。

b. 落實「pay as you go」:

媒體和政府很巧妙的把焦點轉移到「勞保也要由政府審核撥補」,羊毛出在羊身上,不論是靠提高保險費率、或是加稅來撥補虧損,付錢的仍然是全國人民。

即使將勞保納入撥補,勞保(保戶將近千萬人)虧損由全民稅收買單,軍公教(保戶數十萬人)保險虧損仍然由全民稅收買單,看出問題在哪裡了嗎?

若維持現狀,舊制多數人補貼少數人的現象會持續存在,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五條為例:「保險財務如有虧損,其屬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日以前之虧損及潛藏負債部分,由財政部審核撥補;其屬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 一日以後之虧損部分,應調整費率挹注。」

當然補貼問題在舊制退休人員得享天年後會逐漸緩和,但若要維持政府負債水準不暴增,代價會是全民加稅數十年。

個人認為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是取消所有的政府撥補法條,勞保由勞工全體繳費來維持,軍保和公教保險由軍人和公教人員全體繳費來維持,這樣才能真正維持這些社會保險的永續機能,又兼顧公平正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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