軍公教退休金負擔 會讓國家破產
《星期專訪》政大法學院院長郭明政︰軍公教退休金負擔 會讓國家破產
記者鄭琪芳/專訪
勞保可能破產的消息引起勞工恐慌,國內專研「社會保險」的權威、二○○八年勞保年金改革主要規劃者之一、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郭明政表示,勞保由過去「一次給付」改採「年金給付」,並逐年提升保費及延長退休年齡,所謂「潛在債務」的問題已越來越小。何況,就算勞保真的有財務問題,還可經由立法調整給付、保費或退休年齡等,加上法律明訂政府負撥補虧損責任,因此,勞保不至於破產,若因一時恐慌而選擇一次給付,以後可能會後悔不已。
郭明政並指出,相較於勞保,軍公教保險才是問題重重,台灣軍公教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之高、退休年齡之低,舉世少有。一名五十多歲退休的公務員或中小學教師,可領到的給付高達二、三千萬元,目前退休軍公教超過五十萬人,每年政府支出應已超過三千億元,今後還會急遽上升,如此沈重負擔,不只是退撫制度的「破產」問題,甚至將導致國家「破產」。因此,二○○八年勞保年金的改革,應做為軍公教保險改革的參考。
勞保非私人保險 勞委會錯了
記者問:最近勞保基金可能破產的消息,引起許多勞工恐慌,勞保真的會破產嗎?
郭明政答:勞保基金破產的爭議,主因勞委會委託的精算報告指出,勞保基金潛藏債務七.三兆元、可能於十五年後破產,因此費率應提高至二十五%。不過,這份報告完全以「私人保險」來討論「勞工保險」,未能理解社會保險的本質與特性,把「馮京當馬涼」,出現嚴重錯誤。
我們應先釐清私人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差異,私人保險是「任意保險」,應有充足準備金以支應潛在債務;社會保險則是「強制保險」,採「隨收隨付」及「量出為入」的模式,不僅有源源不絕的加保者,財務及給付條件也可經由立法加以調整。因此,社會保險沒有所謂「潛在債務」的問題。以德國為例,每年年金給付約十兆台幣,若比照私人保險,準備金需數百兆,但德國年金保險並沒有準備金的要求,只有一個月支付額的出納準備。
不過,相較於歐美國家,台灣的勞保確實有部分潛在債務的疑慮,因為過去採「一次給付」,如果符合給付條件者集體請領,將可能出現類似「擠兌」的現象,就會有準備金不夠支應的問題。加上勞保一次給付條件的不合理設計,例如投保二十五年就可申請給付,使得「潛在債務」在統計上更為擴大。
但是,實務上很少人在工作滿二十五年、約四十歲至五十歲時就申請給付,因此,「潛在債務」的說法,實務上沒有太大意義。而且,這個問題在改採年金給付後,已有很大改變,尤其當越來越多人請領年金而非一次給付,所謂的「潛在債務」已越來越小,這也是二○○八年改採年金給付的緣由。
問:雖然如此,如果勞保還是出現財務危機,政府有無責任?
答:社會保險為公法上債之關係,就算出現赤字,社會保險機構應負法定給付責任。在台灣,勞保屬於國家行政一環,應由國家負責,「勞工保險條例」第六十九條已明訂,政府有撥補虧損的責任。在德國,若有此情形,是先向國家借支,之後再藉由調整保費的方式償還;但台灣還沒有這樣的制度,有參考引進的必要。
跨體系平等對待 政府須考量
此外,當勞保財務發生困難時,降低給付水準、提升保費或延長退休年齡等,都是可能途徑,但須經由立法,也就是經全民同意,且修法須顧及信賴保護及平等原則,尤其不同族群與職業別的平等對待。因此,大法官會議解釋所要求的跨體系平等對待,是極為重要的考量要素。舉例而言,一九九二年德國年金保險改革時,也同時規定公務員退休所得應以七十五%為上限。
問:不論是降低給付、提高保費或延長退休年齡,勢必影響勞工權益,是否有其他解決方案?
答:這是全世界共同的命運,何況,台灣勞保費率向來偏低但保障範圍廣,在二○○八年改革前,費率只有六.五%,遠低於工業國家高達十五%、甚至接近二十%的水準。儘管如此,勞保從一九五○年開辦以來,不曾出現赤字,甚至有鉅額結餘。
而且,依二○○八年的立法,在二○○九年實施年金制度時,費率已由六.五%提升至七.五%,接著再於十五年內逐年提升至十三%,一次修法提升一倍保費,是台灣社會面對變遷的勇敢回應。即使未來勞保保費再提升,也頂多到十九%,以年金保險歷史超過百年、曾面對最嚴峻人口老化問題的德國為例,費率向來控制在二十%以下。
二○○八年勞保年金改革時,也將請領年金年齡訂為六十歲,並有提前或延後五年的減額或增額年金。換句話說,藉由優惠措施,已將退休年齡延至六十五歲,且改革後第十八年的常態退休年齡將延為六十五歲,優惠退休年齡則延至七十歲。屆時,如果多數人因二十%的優惠而選擇延退,將大幅減輕勞保的財務壓力。
此外,未來勞保應採「終生保費」的計算模式,一種以薪點為基礎換算為現值薪資的計算方式,以杜絕投機者(以多報少)獲利、守法者(據實申報)吃虧的問題,勞工也將要求雇主據實投保,改善以多報少(約僅原薪六十%)的弊端,如此一來,保費的收入就算不能提升四十%,也相去不遠。
除了以上延退、增費措施,工業國家採行的部分退休制度,也是可考慮的措施,透過優惠手段,提倡老年勞動,將是解決年金財務壓力的重要對策;其次,未滿十五年年資只能請領一次給付的規定,應儘速改採年金給付;再者,經由政府一般財政或特定稅負獲得特定財源,也應考慮。
勞保一次給付 不會比較划算
問:由於政府未於第一時間承諾撥補,勞保可能破產的消息傳出後,不少人主張儘速請領一次給付,「落袋為安」真的比較好嗎?
答:勞保只要請領八年年金,就相當於一次給付的金額,而台灣平均壽命約八十二歲,如果六十歲請領,平均可請領二十二年;而且,勞保年金有依物價指數調整給付水準的機制,若再選擇延退,只要延長五年就有二十%增額年金,再加上五年年資,可增加近三十%。考量這些因素之後,是否請領一次給付,應不難決定。
問:這次勞保風暴,也凸顯勞工與軍公教人員的福利差距,軍公教保險也有財務危機嗎?
答:台灣軍公教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之高、退休年齡之低,可說舉世少有,其他國家不可能五十歲就可以領退休金,也不可能所得替代率接近一○○%。雖然軍公教一九九五年以後的年資不能再適用十八%優惠存款,但十八%廢掉後,只有更肥,而且肥得不得了;因為過去月退俸是以本俸最高九十%為上限,改制後以本俸兩倍的七十%為上限,就算沒有十八%,卻可以領更多。
現制退休公職 至少領兩千萬
現行制度下,一名五十歲或五十五歲退休的公務員或中小學教師,可領到的老年給付少則二千萬、多則超過三千萬元,目前退休軍公教人員超過五十萬人,每年政府總支出應已超過三千億元,今後還會急遽上升,這些支出都來自國家財政,也就是全民負擔。如此沈重負擔,不只是退撫制度的「破產」問題,甚至將導致國家「破產」。
另外,退休軍公教人員可以任職私人企業或學校,並繼續請領年金,也是有別於多數工業國家的特例。軍公教的老年安全制度,包括退撫、公教與軍人保險,都問題重重,但不論所得替代率的下降、退休年齡的延後及財務改革,長久以來極為有限,顯示此問題未受到應有重視,二○○八年勞保年金的改革,應做為軍公教人員相關制度改革的參考。
問:除了財務壓力,勞保、勞退、退撫等基金的操作也常受質疑,你對此有何看法?
虧損不用賠 政府基金成肉包
答:除了勞保的數千億結餘款,和勞工老年保障有關的還有勞退基金及個人帳戶基金,這些基金的設計及操作有五大問題。第一,沒有一個工業國家有強迫人民儲蓄的個人帳戶,這是不自由的經濟;第二,基金由國家壟斷管理,這是殖民地作風;第三,政府拿基金的錢去買股票,進行風險性投資;第四,基金買股票全然不透明,但相關政治人物可以知道投資內幕,輕易從事內線交易;第五,基金委外管理,卻沒有懲罰條款,虧損不用賠償,讓這些基金變成「肉包子」基金。
這是非常可怕的,目前有幾千億的私房錢可以讓官員未經預算、審計程序,為所欲為地花錢,國家拿人民的錢去玩股票,「搜刮民財、拯救股市、鞏固政權、中飽私囊」,是我對此制度的嚴厲批判。
記者鄭琪芳/專訪
勞保可能破產的消息引起勞工恐慌,國內專研「社會保險」的權威、二○○八年勞保年金改革主要規劃者之一、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郭明政表示,勞保由過去「一次給付」改採「年金給付」,並逐年提升保費及延長退休年齡,所謂「潛在債務」的問題已越來越小。何況,就算勞保真的有財務問題,還可經由立法調整給付、保費或退休年齡等,加上法律明訂政府負撥補虧損責任,因此,勞保不至於破產,若因一時恐慌而選擇一次給付,以後可能會後悔不已。
郭明政並指出,相較於勞保,軍公教保險才是問題重重,台灣軍公教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之高、退休年齡之低,舉世少有。一名五十多歲退休的公務員或中小學教師,可領到的給付高達二、三千萬元,目前退休軍公教超過五十萬人,每年政府支出應已超過三千億元,今後還會急遽上升,如此沈重負擔,不只是退撫制度的「破產」問題,甚至將導致國家「破產」。因此,二○○八年勞保年金的改革,應做為軍公教保險改革的參考。
勞保非私人保險 勞委會錯了
記者問:最近勞保基金可能破產的消息,引起許多勞工恐慌,勞保真的會破產嗎?
郭明政答:勞保基金破產的爭議,主因勞委會委託的精算報告指出,勞保基金潛藏債務七.三兆元、可能於十五年後破產,因此費率應提高至二十五%。不過,這份報告完全以「私人保險」來討論「勞工保險」,未能理解社會保險的本質與特性,把「馮京當馬涼」,出現嚴重錯誤。
我們應先釐清私人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差異,私人保險是「任意保險」,應有充足準備金以支應潛在債務;社會保險則是「強制保險」,採「隨收隨付」及「量出為入」的模式,不僅有源源不絕的加保者,財務及給付條件也可經由立法加以調整。因此,社會保險沒有所謂「潛在債務」的問題。以德國為例,每年年金給付約十兆台幣,若比照私人保險,準備金需數百兆,但德國年金保險並沒有準備金的要求,只有一個月支付額的出納準備。
不過,相較於歐美國家,台灣的勞保確實有部分潛在債務的疑慮,因為過去採「一次給付」,如果符合給付條件者集體請領,將可能出現類似「擠兌」的現象,就會有準備金不夠支應的問題。加上勞保一次給付條件的不合理設計,例如投保二十五年就可申請給付,使得「潛在債務」在統計上更為擴大。
但是,實務上很少人在工作滿二十五年、約四十歲至五十歲時就申請給付,因此,「潛在債務」的說法,實務上沒有太大意義。而且,這個問題在改採年金給付後,已有很大改變,尤其當越來越多人請領年金而非一次給付,所謂的「潛在債務」已越來越小,這也是二○○八年改採年金給付的緣由。
問:雖然如此,如果勞保還是出現財務危機,政府有無責任?
答:社會保險為公法上債之關係,就算出現赤字,社會保險機構應負法定給付責任。在台灣,勞保屬於國家行政一環,應由國家負責,「勞工保險條例」第六十九條已明訂,政府有撥補虧損的責任。在德國,若有此情形,是先向國家借支,之後再藉由調整保費的方式償還;但台灣還沒有這樣的制度,有參考引進的必要。
跨體系平等對待 政府須考量
此外,當勞保財務發生困難時,降低給付水準、提升保費或延長退休年齡等,都是可能途徑,但須經由立法,也就是經全民同意,且修法須顧及信賴保護及平等原則,尤其不同族群與職業別的平等對待。因此,大法官會議解釋所要求的跨體系平等對待,是極為重要的考量要素。舉例而言,一九九二年德國年金保險改革時,也同時規定公務員退休所得應以七十五%為上限。
問:不論是降低給付、提高保費或延長退休年齡,勢必影響勞工權益,是否有其他解決方案?
答:這是全世界共同的命運,何況,台灣勞保費率向來偏低但保障範圍廣,在二○○八年改革前,費率只有六.五%,遠低於工業國家高達十五%、甚至接近二十%的水準。儘管如此,勞保從一九五○年開辦以來,不曾出現赤字,甚至有鉅額結餘。
而且,依二○○八年的立法,在二○○九年實施年金制度時,費率已由六.五%提升至七.五%,接著再於十五年內逐年提升至十三%,一次修法提升一倍保費,是台灣社會面對變遷的勇敢回應。即使未來勞保保費再提升,也頂多到十九%,以年金保險歷史超過百年、曾面對最嚴峻人口老化問題的德國為例,費率向來控制在二十%以下。
二○○八年勞保年金改革時,也將請領年金年齡訂為六十歲,並有提前或延後五年的減額或增額年金。換句話說,藉由優惠措施,已將退休年齡延至六十五歲,且改革後第十八年的常態退休年齡將延為六十五歲,優惠退休年齡則延至七十歲。屆時,如果多數人因二十%的優惠而選擇延退,將大幅減輕勞保的財務壓力。
此外,未來勞保應採「終生保費」的計算模式,一種以薪點為基礎換算為現值薪資的計算方式,以杜絕投機者(以多報少)獲利、守法者(據實申報)吃虧的問題,勞工也將要求雇主據實投保,改善以多報少(約僅原薪六十%)的弊端,如此一來,保費的收入就算不能提升四十%,也相去不遠。
除了以上延退、增費措施,工業國家採行的部分退休制度,也是可考慮的措施,透過優惠手段,提倡老年勞動,將是解決年金財務壓力的重要對策;其次,未滿十五年年資只能請領一次給付的規定,應儘速改採年金給付;再者,經由政府一般財政或特定稅負獲得特定財源,也應考慮。
勞保一次給付 不會比較划算
問:由於政府未於第一時間承諾撥補,勞保可能破產的消息傳出後,不少人主張儘速請領一次給付,「落袋為安」真的比較好嗎?
答:勞保只要請領八年年金,就相當於一次給付的金額,而台灣平均壽命約八十二歲,如果六十歲請領,平均可請領二十二年;而且,勞保年金有依物價指數調整給付水準的機制,若再選擇延退,只要延長五年就有二十%增額年金,再加上五年年資,可增加近三十%。考量這些因素之後,是否請領一次給付,應不難決定。
問:這次勞保風暴,也凸顯勞工與軍公教人員的福利差距,軍公教保險也有財務危機嗎?
答:台灣軍公教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之高、退休年齡之低,可說舉世少有,其他國家不可能五十歲就可以領退休金,也不可能所得替代率接近一○○%。雖然軍公教一九九五年以後的年資不能再適用十八%優惠存款,但十八%廢掉後,只有更肥,而且肥得不得了;因為過去月退俸是以本俸最高九十%為上限,改制後以本俸兩倍的七十%為上限,就算沒有十八%,卻可以領更多。
現制退休公職 至少領兩千萬
現行制度下,一名五十歲或五十五歲退休的公務員或中小學教師,可領到的老年給付少則二千萬、多則超過三千萬元,目前退休軍公教人員超過五十萬人,每年政府總支出應已超過三千億元,今後還會急遽上升,這些支出都來自國家財政,也就是全民負擔。如此沈重負擔,不只是退撫制度的「破產」問題,甚至將導致國家「破產」。
另外,退休軍公教人員可以任職私人企業或學校,並繼續請領年金,也是有別於多數工業國家的特例。軍公教的老年安全制度,包括退撫、公教與軍人保險,都問題重重,但不論所得替代率的下降、退休年齡的延後及財務改革,長久以來極為有限,顯示此問題未受到應有重視,二○○八年勞保年金的改革,應做為軍公教人員相關制度改革的參考。
問:除了財務壓力,勞保、勞退、退撫等基金的操作也常受質疑,你對此有何看法?
虧損不用賠 政府基金成肉包
答:除了勞保的數千億結餘款,和勞工老年保障有關的還有勞退基金及個人帳戶基金,這些基金的設計及操作有五大問題。第一,沒有一個工業國家有強迫人民儲蓄的個人帳戶,這是不自由的經濟;第二,基金由國家壟斷管理,這是殖民地作風;第三,政府拿基金的錢去買股票,進行風險性投資;第四,基金買股票全然不透明,但相關政治人物可以知道投資內幕,輕易從事內線交易;第五,基金委外管理,卻沒有懲罰條款,虧損不用賠償,讓這些基金變成「肉包子」基金。
這是非常可怕的,目前有幾千億的私房錢可以讓官員未經預算、審計程序,為所欲為地花錢,國家拿人民的錢去玩股票,「搜刮民財、拯救股市、鞏固政權、中飽私囊」,是我對此制度的嚴厲批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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